申报评审中小学系列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
唐山 市(厅) 玉田 县(区) 单位: 伯雍小学
|
姓名 |
刘丽艳 |
性别 |
女 |
出生 日期 |
1980.6.22 |
参加工作 时间 |
2004.7 |
|
|||||||||||
|
身体状况 |
健康 |
行政 职务 |
无 |
现从事 专业 |
数学 |
||||||||||||||
|
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小学系列 数学专业 资格名称:二级教师 |
取得 时间 |
2005.12.31 |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小学系列 数学专业 资格名称:一级教师 |
||||||||||||||
|
类别 |
晋升 |
是否引进 |
否 |
是否破格 |
否 |
||||||||||||||
|
量化评分 推荐排名 |
|
单位 性质 |
事业 |
所在单位人事 部门电话 |
6162850 |
||||||||||||||
|
申报人符合申报评审条件情况 |
|||||||||||||||||||
|
序号 |
内容 项目 |
内 容 |
|||||||||||||||||
|
1 |
学历资历 (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
毕业时间 |
学 校 |
专 业 |
学历程度 |
学 位 |
|||||||||||||
|
2004.6 |
唐山师范学院 |
物理学 |
本科 |
学士 |
|||||||||||||||
|
|
|
|
|
|
|||||||||||||||
|
取得现任职资格年限 |
2005年12月通过确认取得;满14年 |
||||||||||||||||||
|
2 |
中小学课堂能力测试(只限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填写) |
往年是否申报过一级教师:否 , 上次于
年申报,测试成绩等次: |
|||||||||||||||||
|
此次申报学段:小学 测试学科:数学 |
|||||||||||||||||||
|
测试成绩等次: |
|||||||||||||||||||
|
3 |
年度考核 |
取得现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共13次,其中优秀1次,合格12次,基本合格及以下0次。何年度优秀:2009年度 |
|||||||||||||||||
|
4 |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 |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
2004年7月至2019年7月,满15年 |
||||||||||||||||
|
取得现任资格后 基层工作年限 |
2005年12月至2019年12月,满14年 |
||||||||||||||||||
|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能力)情况 |
任现职以来所有年限,格式例子如下: 2005.12-2009.8 高一、二、三物理,学生142人,周课时14节,年课时560节; 2009.8-2015.7 数学兼班主任,学生72人,周课时14节,年课时560节; 2015.9-2019.7 数学,学生52人,周课时13节,年课时520节; |
||||||||||||||||||
|
5 |
业绩成果 |
荣誉称号 |
例如 市级优秀班主任 排序第一 2013年2月 唐山市教育局 市级先进班集体 排序第二 2013年2月 唐山市教育局 县级优秀班主任 排序第三 2012年1月 玉田县教育局 县级先进班集体 排序第四 2012年1月 玉田县教育局 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 排序第五 2017年1月 玉田县教育局 中小学教师教育先进个人 排序第六 2015年3月 玉田县教育局 中小学教师培训优秀学员 排序第七 2014年9月 玉田县教育局 征文比赛辅导三等奖 排序第八 2013年5月 玉田县读书教育活动组织委员会 |
||||||||||||||||
|
科研成果 |
本人符合申报评审条件中业绩成果条件的第五条要求 玉田县优质课一等奖 2015年6月 玉田县教育局 玉田县优质课二等奖 20013年12月 玉田县教育局 玉田县优质课二等奖 2010年3月 玉田县教育局 唐山市教学设计评比二等奖 2011年12月 唐山市教育局小学教研室 玉田县教学设计一等奖 2010年9月 玉田教育局 嘉奖 2009年度 |
||||||||||||||||||
|
6 |
论文著作 |
国家级刊物《高中数理化》(磁场在高中物理中的综合应用) |
||||||||||||||||||
|
7 |
破格条件 |
|
||||||||||||||||||
|
8 |
推荐单位 意见 |
意见: 审核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9 |
主管部门 意见 |
意见: 审核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10 |
县(市、区) 职改办 意见 |
意见: 审核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11 |
设区市、 省直管县(市)、省直部门职改办意见 |
意见: 审核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12 |
省职改办 意 见 |
意见: 审核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填表说明: 1、此表由申报人员本人按照申报相应专业资格条件填写并经组织审核后,逐级上报。 2、一律正反打印,高职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在单位公示使用,三份装袋供省、市职改办存档和高级评委会使用;中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在单位公示使用,两份装袋供市职改办存档和中级评委会使用。 3、行政职务包括股、科、处级及其以上职务。有行政职务的必须填写,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4、表中2、3、4、5、6、7项均指取得现专业资格后的情况。 5、“取得现任职资格后基层工作年限”栏,仅教育、卫生专业申报人员填写。 6、属正常晋升人员“破格条件”栏不再填写。 7、表中8—12项填写明确意见:××同志所有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任职条件,是否准予申报。 |
||||||||||||||||||||
|
|
|
|
|